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雄)近年来,株洲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有力开展专项调解活动,有序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化解,促进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株洲市司法局与株洲市工商联合作机制的工作做法获评全国工商联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案例,获得司法部和全国工商联联合表彰。2023年,我市2个商会人民调解案例入选全国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获得全国工商联发文推荐。

有力开展专项调解活动
先后起草下发《关于印发〈涉企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调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开展涉企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调处活动,切实做好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调解组织在辖区内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定期走访矛盾纠纷频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和企业,并做好走访调查记录,把着眼点放在纠纷源头预防上,及时排查化解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发现能力、防范能力和化解能力。主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帮助企业分析矛盾纠纷发展趋势,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前瞻性、精准性、主动性,健全突发性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机制,对重点区域,指定负责领导和责任人,做好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风险,坚决防止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案件,坚决防止小案子演变成大事。
有序加强调解组织建设
市司法局联合市工商联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商会、行业协会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发挥商会、企业、行业协会等调解优势,指导商企协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商企协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方式方法,指导在规模大、人员多、有代表性的商企协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帮助商企协选齐配强调解员,指导企业依靠内部力量做好企业矛盾纠纷的防范、化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纠纷;加强对企业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组织企业调解员参加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员专业培训,提升企业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企业内部矛盾纠纷的处理能力建设。近年来,共指导成立13家商企协调解组织。
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对排查出的涉企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并加强与企业的有效沟通,充分利用各类平台优势,整合各类资源,将案情简单、影响较小、涉及面较浅的不稳定因素,直接就地调处,努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最大限度把涉企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积极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特别是商企协调解组织作用,进一步整合调解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化解好涉企矛盾纠纷。2021年以来,全市共化解合同纠纷1598件,生产经营纠纷618件,劳动争议纠纷284件,消费纠纷457件,知识产权纠纷5件,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护航了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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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